大冶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和大冶市疾控中心实验室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现将大冶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和大冶市疾控中心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作出以下公示:
项目位于大冶市东港路东侧、文兴路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17566.92㎡,其中净用地面积13551.48㎡,代征道路面积1871.77㎡,代征绿地面积2143.67㎡。总建筑面积16739.82㎡,地上建筑面积14439.63㎡,地下建筑面积2292.69㎡。项目用地内共包含两个子项单体:大冶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和大冶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根据大冶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大冶市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变更为大冶市人民医院新院区行政楼,大冶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变更为大冶市人民医院新院区科研楼。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971214940;Email:260358846@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