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人民医院宿舍楼(原城管大队)维修改造工程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医院建设需要,拟对大冶市人民医院宿舍楼(原城管大队)维修改造工程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书。
一、项目名称:大冶市人民医院宿舍楼(原城管大队)维修改造工程
二、采购内容:
(1)宿舍楼内强电改造;
(2)宿舍楼卫生间墙面、地面铲除做防水处理;
(3)宿舍楼楼梯间内墙墙面铲除翻新,外墙铲除做防水处理。
三、工 期: 合同签订30个工作日完成。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219200.00元
五、付款方式:
(1)工程全部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额的70%。
(2)工程经审计决算确认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额的95%。
(3)工程结算总额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1年后付清。
六、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要按函中的要求填写总价及其他单项价格表,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若为授权代表签署,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采购人设定本次项目最高限价为:219200.00元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玖仟贰佰元)。供应商所报总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将不予接受)
八、中标方式:
最低价中标
九、文件获取方式:
各供应商自行在大冶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十、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文件递交地点:大冶市人民医院9号楼后勤办公室
(2)文件开标时间时间:2021年8月19日上午10点整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714-8766800
联系地址:大冶市东风路25号
大冶市人民医院
2021年8月15日
大冶市人民医院宿舍楼(原城管大队)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大冶人民医院宿舍楼维修改造工程
二、采购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所有内容。
三、采购预算:219200.00元
四、报价说明:
1、根据工程量清单自行报价,不超过采购人预算价均为有效报价。
2、本项目投标报价的计价方式采用综合价格报价计价方式,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种施工风险及建材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做调整,只有在施工过程中经采购人认定的变更方可列入工程造价,计算变更部分费用的办法依据相关规定在合同中明确。
五、其他要求:
1、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实施完毕。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3、付款方式:
(1)工程全部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额的70%。
(2)工程经审计决算确认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额的95%。
(3)工程结算总额的5%作为工程质保金,1年后付清。
(4)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
4、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建筑物屋面防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3年,给排水等其它工程保修期为3年,其他设备安装类质保期为1年。
5、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施工合同时,须满足《大冶市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及欠薪违法信用惩戒制度工作方案》(冶人社发〔2018〕35号)的相关要求。
6、供应商施工中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1)宿舍楼内强电改造;
(2)宿舍楼卫生间墙面、地面铲除做防水处理;
(3)宿舍楼楼梯间内墙墙面铲除翻新,外墙铲除做防水处理。
2、安装清单:
3、工程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