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询价公告
根据医院建设需要,拟对大冶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书。
一、项目名称: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62000.00元
三、付款方式:每半年支付50%合同价款。
四、资格及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人员资质及设备清单并加盖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缴费凭证并加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营业范围涵盖垃圾清运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要求投标人具备密封清运车,清运车辆要求具备GPS定位系统(提供佐证资料)
7、垃圾清运频次为每两天一次,将医院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出场,并按国家、省、市等各级要求运送至指定场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不超过采购人预算价均为有效报价。
六、中标方式:
最低价中标
七、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自行在大冶市人民医院后勤办公示栏获取相关信息。
八、文件报名递交及开标时间:
(1)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7月4日8:00-9:00
(2)文件递交地点:大冶市人民医院9号楼后勤办公室
(3)文件开标时间:2022年7月4日上午10点整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714-8766800
联系地址:大冶市东风路25号
大冶市人民医院
2022年6月28日
大冶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需求
根据医院建设需要,拟对大冶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书。
一、项目名称: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62000.00元
三、付款方式:每半年支付50%合同价款。
四、资格及要求:
四、资格及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或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人员资质及设备清单并加盖公章);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或缴费凭证并加盖公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营业范围涵盖垃圾清运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要求投标人具备密封清运车,清运车辆要求具备GPS定位系统(提供佐证资料)
8、垃圾清运频次为每两天一次,将医院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出场,并按国家、省、市等各级要求运送至指定场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不超过采购人预算价均为有效报价。
五、采购需求:
1、项目说明
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2、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小计 |
1 |
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年度)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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